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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蹟修復工程-鹿港日茂行工程為例
為昔泉郊首富林品大宅,舖滿長條狀花崗岩的輝煌廣場與巨大的礎石。日茂行因屬商家私人的建築物,始終未被指定為古蹟。在無任何保護措施的狀況下,發生民國八十七年前埕因都市計劃執行而遭拆除的事件,終引起文化界與在地文史工作者的抗爭和重視。在創造鹿港獨特的街區營造及方興未艾對古蹟保存修復的前提下,彰化縣政府遂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四日公告日茂行為縣定古蹟。
該建物的建築本體及周遭環境因年深月久等自然老化,以及改建,缺乏維護保養等人為因素,己遭嚴重破壞損毀。故在公告為縣定古蹟後,進行此一修復工作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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